1.领导干部本人撰写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。包括本人任职基本情况介绍、任期内主要业绩情况、财经管理情况、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、任期内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或拟整改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。(可参照审计处网站下载区域: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提纲)。
2.被审计单位撰写经济责任审计自查报告。包括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、经费使用情况、资产管理情况、收费情况、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、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。(可参照审计处网站下载区域: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自查报告提纲)。
3.被审计单位提交任职期间合同(协议)、内部管理制度、重要事项决策依据(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等)、离任交接表、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。
4.承诺书(责任人审计承诺书、被审计单位承诺书,审计处网站下载区域)。
5.需向审计组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6.被审计单位提交审计资料清单(审计处网站下载区域)
备注:
1.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档;
2.指定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联系人名单、电话;
3.所有资料加盖单位(部门)公章(附审计资料清单)后递交审计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