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公告【2015】3号
2015-04-21
关于对原大学外语教学部主任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、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以及国家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有关审计工作的规定,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,审计处成立审计组,自2015年4月22日开始,对咸修斌同志任山东工商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主任期间(2006年7月—2014年1月)的
经济
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,重点审计近三年,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。
审计组成员:丛贵霞 董涛 宋晓红
审计组电话:6709631 6709632
特此公告
上一条:关于对原离退休工作处处长
下一条:审计公告【2015】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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